宁波收债公司成功调解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承办法官以“如我在诉”的情怀,十余次耐心细致沟通疏导,最终促成针锋相对的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不仅高效化解矛盾,更切实维护了军属合法权益,传递了司法拥军的温度。
案情聚焦:事故致损引纷争,军属权益需保障
2024年2月29日16时30分,张某驾驶电动三轮车,在安徽省濉溪县二关路与十北街路段行驶时与步行的刘某发生碰撞,造成刘某受伤。张某系电动三轮车所有人。张某丈夫为现役军人,常年驻守边疆。事故发生后,双方对赔偿金额分歧巨大,多次协商未果,刘某遂诉至法院,张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淮北中院。
调解难点:诉求差距悬殊,对立情绪激烈
案件审理中,承办法官敏锐意识到,张某作为军属,其权益保障具有特殊意义,其对高额赔偿存在实际困难。双方对责任比例适用、具体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争执不下,情绪激动,调解一度陷入僵局。“既要依法保障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也要考虑张某作为军属的履行能力,在体现司法拥军力度的同时寻求最优解。”这是民一庭在庭后会议中的明确思路。
倾心破局:十余次沟通疏导,法理情交融促共赢
为实质性化解纠纷,承办法官开启“背对背+面对面”多轮调解,他精准析法明责任,向双方当事人详细释明《民法典》关于交通事故赔偿的法律规定及证据规则,结合鉴定意见,逐项核算医疗费、护理费、误工损失等法定赔偿项目,使双方对裁判预期形成理性认知。
除了当庭调解外,承办法官多次与张某电话沟通,充分体谅其作为军属家庭的实际困难,传递组织关怀,同时向张某阐明积极履行赔偿义务的法律后果及诚信价值。承办法官还前往刘某家中了解其生活状况,释法明理,引导其换位思考。
圆满落幕:当庭履行握手和,军属权益得彰显
经过承办法官坚持不懈的努力,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张某一次性支付刘某赔偿款7万元,一月之内履行完毕。签署协议当日,双方对承办法官司法为民、倾力护“戎”深表感谢。昔日对立的双方在法庭握手言和,纠纷圆满化解。
标题:宁波收债公司成功调解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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