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追债公司成功化解一起土地承包金争议纠纷。有村民与承包土地的合作社产生了矛盾,村里协调多次都没有达成一致。
在2018年3月,刘家镇永生村通过招商引资引进鸿大机械种植合作社在永生村种植苗木,永生村在5组与7组村民处协调出40.2晌耕地,以永生村名义与合作社签订了承包合同,承包期限为2018年3月至2026年12月,合作社一次性支付了承包金给永生村,再由永生村分发给村民。
2025年4月,春耕时期,有几户村民阻止合作社耕种土地,缘由是这几年土地承包金变化太大,2018年与2022--2024年土地年租金上涨将近一倍,村民们感到不平衡,于是要求合作社给予差价补偿。与鸿大机械种植合作社产生了纠纷。
于绍宁所长听了村书记的讲述,理清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基于争议现状,决定采取与鸿大机械种植合作社和村民双向交流方式分别协商。与合作社的负责人取得联系后,约定第二天到永生村村委会进行面对面交流。
4月29日,在永生村村委会,于所长首先与永生村总支书记和村民们进行了沟通,村民们表示,这几年土地年承包金差的太多,细算下来都得有六、七十万了,也不多要,给二十万就行,都找两年了,今年要是再不给补偿,就自己种上。并且他们还给耕地造成了破坏,有几处挖了深沟,承包到期后他得恢复原样。于所长对村民们的这种想法做了耐心解答,并向他们详细讲解了《民法典》第533条情势变更的适用原则。
随后,于所长与鸿大合作社的两位负责人进行沟通,合作社表示,他们也有苦衷,当年承包耕地签合同时,按村里土地台账核算的土地面积,总计是40.2垧,并没有实际测量,但是到耕种时发现,实际面积与村土地台账有差异,并没达到40.2垧,因合同已经签定,就没有去追究,这些年也很吃亏,如果村民们再不让耕种,就重新测量按实际面积给予承包金。于所长听后,对其进行耐心的劝解,毕竟几年来,合作社还是有盈利的,村民们的举动显然是不合适的,但也可以理解,因为他们一年的收入来源主要就是这份耕地,是家里的唯一保障,小家小户的也不容易,况且近几年土地承包金差异确实很大,适当给些补偿让他们心里平衡一下。合作社的负责人听后,态度缓和,同意拿出一些给予村民补偿。但最多只能拿出伍万元。
经过与双方沟通后,赔偿数额差距较大,没办法达成一致,于所长决定让大家都回去冷静一下,第二天再谈。
4月30日,大家又如约来到永生村村委会,基于前一天的矛盾点又展开调解,于所长动之以理,晓之以情从未来长远出发,从民生民情落点对双方进行劝解,鸿大种植合作社最终同意增加承包金差价补偿,并承担恢复耕地原貌的费用,村民们也表示同意,合作社把两项承包款打给永生村,到账后永生村把补偿款分发给涉及到的村民手中。双方达成和解。
标题:宁波追债公司成功化解一起土地承包金争议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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