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要债公司调解一起因农户耕牛闯入稻田践踏、啃食稻谷而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
案件背景
8月14日,牛孔镇龙洞村委会中拉村民一组李某某(化名)因对自家牛群管理不善,3头耕牛闯入牛孔镇阿谷村委会摸苏村民小组董某某(化名)家位于“摸苏地龙”(哈尼语地名)的稻田中,导致董某某家的田埂、稻谷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坏。董某某在得知是李某某家耕牛所为后,向李某某提出赔偿,李某某同意赔偿,但双方当事人就赔偿金额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最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调查情况
在接到双方当事人矛盾纠纷反映后,8月15日,牛孔司法所联合镇综治中心、派出所、村委会工作人员抵达纠纷现场进行调查了解情况。经调查得知,李某某当天放牛过程中,因疏忽导致自家3头耕牛闯入董某某家的稻田里,找到耕牛时,已造成田埂、稻谷不同程度的损坏。董某某在证实田埂、稻谷被损坏是李某某家耕牛所为后,认为李某某对自家耕牛管理不善,导致其耕牛多次闯入稻田、包谷地等进行破坏,当即要求李某某对造成的损失赔偿800元,或以5袋稻谷作为补偿,李某某认为赔偿金额过高,或稻谷补偿过多,未答应董某某的要求。
调解情况
在充分了解纠纷事实后,结合案件争议焦点,调解员对矛盾双方摆事实、讲道理、释法理、讲感情。首先,李某某因对饲养的耕牛管理不善,导致耕牛闯入稻田侵害董某某的财产,造成一定的损失,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李某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次,李某某造成董某某财产损失的后果,应当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它合理方式计算进行赔偿,保障双方当事人权益;最后,双方当事人属耕地水田相邻的邻居,日常牲畜放牧、水田劳作都在一起,彼此熟稔,却因疏于管束的3头耕牛闯入稻田啃食、践踏造成损坏而导致双方感情骤生裂痕,实属不值当。
调解员进行情、理、法疏导后,对双方当事人提出调解建议:一是李某某对自家耕牛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并综合考虑损失大小、市场价格及合理计算,向董某某赔偿人民币300元;二是为修复双方感情,改善邻里关系,由李某某于董某某家收稻谷日帮忙割除被耕牛啃食的稻草,及修复被耕牛踩踏的田埂,将矛盾纠纷彻底解决在现场一线;三是李某某保证往后好好管理自家牛群,避免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调解员提出的调解建议,双方当事人对此表示无异议,董某某对李某某的行为表示谅解,李某某当场向董某某支付300元,双方当事人签订了调解协议书。至此,一起邻里之间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标题:宁波要债公司调解一起因农户耕牛闯入稻田践踏、啃食稻谷而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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