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追债公司成功调解一起老人状告子女的赡养费纠纷,使得老人和子女最终达成赡养协议。
基本案情
原告余某,是孝昌县某乡镇人,育有二子二女,均已成家立业,目前余某独自生活,因年事已高丧失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且患有基础疾病,长期吃药治疗,生活及医疗费用沉重,但子女们均不愿意履行赡养义务,余某因为生病无力承担医治费用,故而诉至法院,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法院调解
王店人民法庭在审理过程中,首先与余某的四名子女沟通了解想法和具体情况,沟通后发现子女拒不承担赡养责任是因父亲余某有不良爱好,子女给的钱被大部分用于**,且父亲经常欠下赌债;其次办案团队通过走访邻居、村医务室医生、村委会干部,实地调查了解余某生活、身体情况,核实其具体经济情况和子女反映的情况;最后依托“法庭+村委”“背对背”调解策略,一方面告知余某子女不愿意履行赡养义务的根源,劝解其改正生活方式,摒弃不良爱好;另一方面,联合余某子女居住地的村委会工作人员,对子女们进行释法说理,将亲情、个人恩怨掰开揉碎了说,再结合本地传统典故唤醒亲情,同时帮助两代人回忆家庭往事,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促进情感融合。
在法院联动村委会的多次调解工作后,余某当场表示愿意改正生活方式,余某的子女们也表示,愿意共同承担赡养责任,妥善处理父亲生活及医疗费用,保障余某的晚年生活。
双方在法庭与村委会工作人员的见证下,重归于好,并形成了调解方案:余某改正其不良爱好,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生活费、大病治疗费用由子女平均负担,日常治病、医疗费用在村卫生室挂账,再统一结账,村委会定期回访,监督。最终本案在调解后以余某撤诉结案,该案的成功调解,既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也让一个家庭的亲子关系得以缓和。
标题:宁波追债公司成功调解一起老人状告子女的赡养费纠纷,使得老人和子女最终达成赡养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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