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催债公司成功调解一起建房劳务合同纠纷,耐心释明法理,促成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
经查,该案原告为被告提供房屋修建劳务。2020年,双方对建房劳务款进行结算,确认被告尚欠原告15000余元并出具欠条,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后,被告未履行,原告遂向本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本院依法委派人民调解组织开展诉前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双方对本金数额无争议,但就违约金承担问题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在此过程中,被告主动向原告支付建房款15000余元,但原告坚持主张逾期违约金,纠纷未能彻底化解,案件继续进入审理程序。
2026年7月8日,该案如期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均到庭参加诉讼。庭前,承办法官充分听取双方诉辩意见,厘清案件事实、争议焦点及法律责任,向双方释明逾期违约责任、诉讼成本、风险负担等法律规定,耐心开展情理疏导工作,引导双方理性看待纠纷、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在法官耐心主持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1500元及诉讼费。协议达成后,被告当场兑现款项,纠纷彻底化解。
标题:宁波催债公司成功调解一起建房劳务合同纠纷,耐心释明法理,促成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
网址:https://nb.hflmwl.com/394.html
作者:宁波讨债公司 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并以链接形式注明。
![宁波讨债公司_宁波要债公司_宁波要账公司_宁波收债公司[16年讨债要债经验] 宁波讨债公司_宁波要债公司_宁波要账公司_宁波收债公司[16年讨债要债经验]](/static/upload/image/20240123/1706003478687226.p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