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耐心调解,为我这老太婆追回借款!”近期,宁波追债公司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对法院工作表示感谢。
原告的丈夫(债权人)生前曾借给被告8万元,并留有书面借条为证。后丈夫不幸去世,原告在整理遗物时发现借条,遂向被告催讨欠款。被告承认借款事实,但辩称已通过现金还款1.4万元及倒账方式偿还3万元。双方对还款金额争议较大,原告多次索要未果,无奈诉至县法院,要求被告偿还全部本金8万元。
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秉持司法为民理念,充分发挥调解职能,耐心组织双方沟通,并深入释法明理。
一是明确债权可继承性,法官向被告释明,债权作为遗产可由继承人主张,原告作为配偶系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有权要求被告履行还款义务。
二是厘清举证责任规则。针对被告主张的现金还款,法官指出债务人需承担举证责任,若证据不足则难以采信,同时,结合原告所述其丈夫与被告交好及历史转账记录,法官引导原告客观评估还款可能性。
三是贯彻调解优先原则。立足双方实际情况,平衡权益诉求,最终促成和解,被告同意一个月内支付2万元,纠纷圆满化解。
该案中,法院推动矛盾实质性化解,既维护了法律权威,又修复了人际关系,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标题:宁波追债公司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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