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清账公司成功调解了一起房屋租赁纠纷。
案情简介
2023年5月,周某承租了宋某位于清水县某地一商铺,双方签订为期1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金为26000元,另交付押金5000元。2024年5月,双方口头约定续租一年,但未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2025年5月,租赁到期后,出租人宋某以损坏租赁设备为由,只退给承租人周某部分押金。周某多次电话联系,双方始终未达成一致。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周某丈夫刘某向清水县综治中心反映了情况并要求协调处理。
调解过程
接到调解申请后,综治中心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开展走访,并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在全面掌握案件具体情况后,在综治中心进行现场调解。调解员从情、理、法的维度对双方进行认真分析和引导,最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
情理沟通,调解员以诚恳的态度,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和困扰,安抚双方情绪,了解矛盾根源;法理讲解,调解员通过对租赁合同有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口头约定相关条款的详细解释,让双方明白各自的权益和义务;情理交融,调解员坚持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法育人,巧妙地将法律与情理相结合,引导双方当事人从对方的角度思考问题。
在调解员的耐心劝导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化,干戈为玉帛:宋某根据房屋实际损坏情况确定损失,退还刘某剩余押金,并当场履行结束。该起案件就此圆满解决。
标题:宁波清账公司成功调解了一起房屋租赁纠纷,及时有效解决各类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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