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农历新年第一个工作日,吉水县人民法院丁江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生命权、健康权纠纷。
春节前夕,白水镇洪桥村村民高某雇请挖掘机清理自家屋后的排水沟,在清沟过程中砍伐了两棵松树。邻居陈某认为这两棵松树是自家多年前种植的,具有经济价值,且清沟行为破坏了山体结构并侵占了其所有的山地。于是陈某当场制止高某清沟行为,双方遂发生争执,最终爆发肢体冲突,导致高某受伤,花费了医疗费数千元。事发后,派出所、村委会多次介入调解未果。
正月初八下午,丁江法庭与白水派出所召集各方开展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法官首先听取了双方的陈述,详细了解事发过程。因双方矛盾的焦点在于受害者高某的医疗赔偿费用以及山体清沟带来的安全隐患,法官建议在摒除高某诉求中的不合理费用后,陈某对高某的损失进行合理赔偿。为避免今后因清沟导致纠纷再次发生,法官建议高某在水沟原址上修建一堵挡土墙,防止山体滑坡泥石堵塞水沟。
经过法官近三个小时的耐心调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劝解双方以和为贵,避免因小事酿成大祸。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陈某同意赔偿高某医疗等费用11000元;高某清沟后在原址上修建一堵挡土墙,防止山体滑坡泥石堵塞水沟;陈某自行处理两颗松树。至此,双方握手言和。
这起纠纷的成功调解,不仅化解了双方历史积怨,避免了矛盾进一步升级,也为法庭新年的工作开了一个好头。吉水法院丁江法庭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下一步将持续强化“万里无讼”党建品牌的统领,加强与派出所、村委会等部门的协作,形成多元解纷合力,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标题:宁波讨债公司成功调解一起生命权、健康权纠纷,陈某同意赔偿高某医疗等费用1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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