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老赖的下场!男子新房装修完,还有30000的装修尾款没有结清。装修工人三番五次来要钱,男子要么闭门不见,要么说自己没钱,实在躲不过了,就安排年老体弱的父母去应付。装修工人实在忍无可忍,仅用了一招,让男子后悔莫及!
(案例来源:辉县融媒)
刘星从事装修工作已经几十年了,能想出这么多理由欠账不还的老板,他还是第一次碰到。
“老板,那3万装修款,都拖了好几个月了,能不能给结清一下呢?”
刘星的语气中,已经带有明显的乞求。
“没钱!”
“老板,我可是听说了,你刚换的车!”
“换完车不就没钱了吗?要不这样吧,我爹娘还有钱,你去跟他们要去吧!”
老板说完,就直接挂断了电话。
刘星气的火冒三丈,直接打电话给另外两个工友,把他们找来一起商量对策。
“什么没钱,他这不就是摆明了不想给钱嘛!”工友小张愤愤的说。
“刚开始我就觉得他是个难对付的主!咱们装修的时候,这里不合适那里不合适的,当初咱们就不应该接下这个活!”
当初接下这个活的时候,工友小王曾提出过反对意见。如今钱要不回来,更是满腹牢骚。
“行了行了,既然他不要脸,咱们干脆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准备一下,明天跟我一起去要账!”
最后还是刘星拍板。到了第二天,刘星与两个工友带着锤子等工具,再次来到了老板的家中。
果不其然,老板并不在家,开门的是老板的父母。见刘星等人一副凶神恶煞的模样,老板的父母也不敢阻拦,任凭刘星三人冲进了房屋内。
“大叔大婶,今天这事你们也别怪我,实在是你们的儿子太过分,拖欠装修款已经快一年了!”
刘星说完,也顾不上“尊重老人”的传统美德,直接大手一挥,三人各自抡起手中的大锤,将装修好的地板、墙面等,全部砸的稀巴烂。
老板接到家里被砸的电话之后,火急火燎的就往家里赶。望着一片狼藉的新家,老板急的直拍大腿,一边央求刘星别砸了,一边拨通了报警电话。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老板欠账不还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契约精神。
根据《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双方在施工的当天,合同关系就已经形成了。等工程结束之后,老板何种理由拒绝付款,已经属于违约。
刘星三人的讨债方式,最终的结果也是两败俱伤。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虽然刘星三人是为了讨回工程款,不过其采取的方式是一种违法行为,既然老板已经报警,等待刘星的必然是相关的处罚。
(文中皆为化名)
标题:宁波要债公司讲述男子新房装修完,还有30000的装修尾款没有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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