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人结婚时,亲朋好友为表达祝福都会送礼金。那夫妻离婚时,这些礼金应当如何分割?近日,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离婚纠纷案。
那么,这26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法院审理认为,首先,本案双方当事人并未约定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该笔存款为夫妻双方婚后取得,原则上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次,按照我国的习俗习惯,礼金是表示对结婚男女双方的祝福,除非给付者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否则不管是哪一方亲友给付的礼金,均应视为对男女双方的赠与,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再次,小王主张该笔存款均是男方亲朋好友的随礼,但并未提供礼金簿等证据予以证实。
法院判决,26万元礼金由小苏分得10.4万元,被告小王分得15.6万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来源:石榴云、新疆法治报、婚姻法之家
标题:宁波讨债公司讲述礼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离婚时法院这样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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