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结算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结算工程价款的一种方式,是指工程竣工后,甲乙双方对工程的应付款和应收款进行最终结算。
一、竣工结算审查程序
1.结算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编制结算书。编制完成后,出具书面结算申请,并与结算书一起上报。
2.监理审批:监理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核实工程是否通过验收,结算书所附结算资料是否真实,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报工程部;
3.工程部组织专业人员对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中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竣工图、资料)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验收,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材料设备部;
4.物资装备部组织管理人员对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物资领用情况进行审核,提出意见,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送档案部门;
5.档案部门应按档案管理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受理并移交移交竣工资料,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送计划部门;
6.计划部组织技术经济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对结算价格进行审核确认,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综合管理部审核;
7.综合管理部(审核)审核后,提交财务审核,报公司领导审批;
8.财务部收到批准的工程结算审批表后,将审核结算合同的支付情况和财务事项),出具意见,并按财务规定办理支付手续。
二、工程竣工结算的原则
1、工程竣工结算应严格执行合同及补充条款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于固定价格,结算不得调整。
2.工程量差、设计变更、设计变更和委托谈判等。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
(1)如果由于设计深度不足等原因导致招标文件与施工图阶段工程量存在差异,需要调整费用,原则上应根据批准的施工图工程量和签订合同的综合单价进行调整;
(2)原则上合同范围内的设计变更和设计费用变更的调整,根据合同清单的参考价或合同价格水平对应的施工图预算进行调整;
(3)原则上,对于合同范围外发生的设计变更和设计费用调整,相关费用按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计算。
3.对于甲方提供的材料的接收方,工程部应根据部分工程的施工图纸核实使用项目、材料规格和数量。物资装备部根据批准的申请计划审核发放物资,并建立台账。材料设备部应通知计划部门从合同约定的结算价格中扣除超计划的收货人。
4.工程竣工结算应在扣除全部工程预付款并结清合同规定的全部预留资金后进行。
5.工程的最终付款应在结算时一次性支付。
来源:今日头条
标题:宁波要债公司阐述项目工程结算流程是怎样的?有哪些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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